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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10月9日讯:据宁波市住建局官网消息,10月8日,宁波市住建局发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具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10月1日公告,宁波自2022年10月1日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5年期以下由2.75%下调至2.6%,5年以上由3.25%下调至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另,《通知》提示,在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在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到期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下为《通知原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在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请注意以下几点:1、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到期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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