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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03中持股份股票(603903)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预估总投资为 8,600.00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运营期污水处理费收取及调价风险。 一、项目概述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以 TOT (转让—运营—移交)的方式,投资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本项目 包括任丘城东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维护等服务,预估总投资额为 8,600.00 万元。本项目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范围。 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中持”), 拟与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权单位任丘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任丘建投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 丘中持”,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及运营。任丘中持注册 资本为 2,58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 出资 2,322 万元,持有其 90%股权;任丘建投公司出资 258 万元,持有其 10%股 权。项目投资由任丘中持实施,超出任丘中持注册资本金额的剩余投资额由项目 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债权融资方式解决。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本项目可 能会发生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根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的少部分资产 (污泥处置装置)所有权归属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持能源”)拥有,项目公司需向中持能源购买该资产。因此,项目公司可能需要 与中持能源签订协议,购买该资产所有权。如产生关联交易的,公司应按照相关 制度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一)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局长:张红山; 2、地址: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裕华中路 1 号。 (二)任丘建投公司。 1、注册资本 113,700 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付成群; 3、注册地址:任丘市裕华东路 42 号; 4、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对能源类、资源类、城市基础设施类项目投资、 建设运营;土地一级开发;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出租;财务咨询服 务;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5、出资方: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和任丘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公司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中持,拟与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权单位任丘建投 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任丘中持,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及运营。任丘中持注册资本 为 2,58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出资 2,322 万元,持有其 90%股权;任丘建投公司出资 258 万元,持有其 10%股权。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水污染治理,环保工程承包及施工,环境保护专业技 术服务,环境污染物的分析与检测,环境调查、风险测评及技术咨询;污泥处置 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注册为准)。 任丘中持《公司章程》约定任丘中持董事会由 5 人组成,任丘建投公司提名 1 人,沧州中持提名 4 人。设总经理 1 名,由沧州中持提名,董事会聘任,另设 副总经理 1 名,财务总监 1 名。 (二)具体投资项目 本次投资为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设计规模为 5 万吨/日,出水 水质标准为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占地面积为 139.67 亩。 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格(即项目预估总投资)为 8,600.00 万元,鉴于项目 投资额大、回收期长,因此根据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下发的《基础设施和公 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 年 6 月 1 日)的规定,特许经营期约定为 30 年(自《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项目投资由任丘中持实施,超出任丘中持注册资本金额的剩余投资额由项目 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债权融资方式解决。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由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和任丘中持(乙方)签署《任 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 1、项目规模:5 万吨/日; 2、特许经营期:30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3、出水水质标准:出水水质标准执行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 4、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1.458 元/立方米; 5、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乙方主要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7、争议解决条款: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则仲裁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由任丘建投公司(甲方)和沧州中持(乙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 , 共同出资成立任丘中持即项目公司。 任丘中持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三、项目的基本情况(一)设立公司情况 ”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项目的投资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沧州市的 市场占有率。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债权融资方式。公 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投资本项目可能会发生关联交易, 具体情况如下:根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的少部分资产(污泥处置装置)所 有权归属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能源”)拥有, 项目公司需向中持能源购买该资产。因此,项目公司可能需要与中持能源签订协 议,购买该资产所有权。如产生关联交易的,公司应按照相关制度履行内部审批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运营期污水处理费收取及调价风险:由于客户的审批流程较长,可能会导致 运营期间污水处理费收取不及时。另外由于运营期限较长,电费、药剂费、人工 费变动会引起运营成本变动,当需要调整运营价格时,实施调整涉及多个主管机 关的审核确认,可能造成调价滞后。 解决方案:加强与政府的协调与沟通,及时提交收费申请单和调价申请等文 件,关注审批进度。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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