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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邦仪器年报(理邦仪器)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度,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 则勤勉尽责,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 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 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 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 2016 年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以现场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关 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监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关于募投项目“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关于继续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二)第二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以现场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第三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在公司以现场会 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第三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以现场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16 年半年度募 1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第三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以现场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的 议案。 (六)第三届监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以现场 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 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 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 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16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监 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 况良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及对有关事项 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真实合理的,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 正确理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6 年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三)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监事会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度的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超募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 要求,其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地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建立并完善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公 3 司严格执行了相关制度,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 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 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计划 2017 年,公司监事会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继续忠实勤恳地履行监督 职责,始终秉承诚信原则,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和保 障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 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参加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各类学习和培训,及时、 深入贯彻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 作情况实施监督,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不断提高; (三)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 监督; (四)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参与重大事 项的决策过程,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4

理邦仪器年报(理邦仪器)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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