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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002002业绩(股票002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鸿达兴业,证券代码:002002)将于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复牌后将继续积极推进拟收购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督促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最终方案尚未确定,存在变更或终止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停牌基本情况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鸿达兴业,证券代码:002002)自2018年3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108-021)。此后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3日、4月12日、4月19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4、临2018-035、临2018-038)。由于本次重组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6日起继续停牌,并计划在2018年5月26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临2018-041)。此后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4日、5月11日、5月18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7、临2018-048、临2018-055)。

由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涉及矿产资源,重组方案论证及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8日起继续停牌,并计划在2018年6月26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临2018-057)。此后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1日、6月8日、6月15日、6月23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9、临2018-060、临2018-068、临2018-076)。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盐湖镁钾公司主要从事盐湖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业务,目前主要生产销售工业盐、芒硝、硫化碱、硫酸镁、氢氧化镁等产品,并致力于开发盐湖资源在环保、生物科技等方面的应用。标的公司现有年产70万吨氯化钠、20万吨硫酸镁、20万吨无水硫酸钠的生产能力,在建年产10万吨硫化碱的生产线,同时可向下游延伸产业链,生产碳酸镁、氧化镁、氢氧化镁等产品。

盐湖镁钾公司的资产涉及规模较大的矿产资源,目前其拥有8.0731平方公里芒硝(含钙芒硝)、硫酸镁的采矿权,以及28.56平方公里芒硝矿的探矿权,现开发的盐湖矿产涉及盐、镁、钾、锂、硼等重要资源。同时,标的公司正在申请部分矿区的权属证书,包括28.56平方公里矿区的采矿许可证和392.09平方公里矿区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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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持有标的公司99.1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奕丰先生的配偶郑楚英女士持有标的公司0.90%股权,周奕丰先生为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

根据初步交易方案,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盐湖镁钾公司的100%股权。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以公司后续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中确定的内容为准。

3、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2018年3月26日公司与交易对方、标的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就本次交易达成初步意向,初步计划以现金方式实施收购。后经进一步磋商,在综合各方意见,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的基础上,公司与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协商确定将本次购买资产方式由现金支付变更为发行股份,并于2018年4月24日签署了《合作意向书之补充协议》,本次购买资产方式由现金变更为发行股份。

公司与交易对方已就具体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磋商,目前本次重组的交易方式等交易方案框架内容基本确定,交易对价、业绩承诺及其他细节尚待审计评估完成后确定,交易方案的具体细节和交易协议条款仍在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协议。

股票002002业绩(股票002002)  第1张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目前,各有关中介机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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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交易涉及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初步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前取得相关部门事前审批的情形,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等的批准。

三、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且根据相关规定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相关各方就本次重组召开多次协调会,制定了本次重组相关工作计划时间表,就本次重组方案、标的资产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了多次磋商和审慎论证。各中介机构通过获取资料、现场尽调、访谈等方式,对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业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开展尽职调查,根据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标的公司相应进行处理和整改,同时持续推进交易方案的完善工作。

四、复牌原因及后续工作安排

目前各中介机构正在抓紧推进有关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但由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涉及矿产资源,且资产规模较大,相关工作量较大,同时,上述正在办理的采矿许可证和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的报告评审沟通时间较长且审批程序较复杂,而该等许可证对标的公司的估值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有关盐湖矿产事宜尚需向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详细核实和确认,目前有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交易估值等影响交易方案谈判协商的关键交易条件尚未最终确定,尚不具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的条件,公司无法于2018年6月26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经审慎考虑,为尽快恢复公司股票的正常交易,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鸿达兴业,证券代码:002002)将于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股票复牌后,公司与有关各方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加快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进度。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并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与各方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尽快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及时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

五、承诺

公司股票复牌后,如公司最终未能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导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承诺自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风险提示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最终方案尚未确定,存在变更或终止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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