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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的股票代码(000925众合科技股吧)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网新科技)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众合科技 股票代码:0009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史烈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第 1 页,共 12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众合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众合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第 2 页,共 12 页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附表........................... ........................... ........................... .......................12 第 3 页,共 12 页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网新科技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众合科技、上市公司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指《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本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 4 页,共 12 页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一路 18 号浙大网新软件园 A 楼 1501 室 3、法定代表人:史烈 4、设立日期:1994 年 1 月 8 日 5、注册资本:914,043,256 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3002679X 8、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承包工程(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集成, 电子工程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及产品的制造、销售;网络教育的投资开发;生 物制药的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承接环境保护工 程。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销售和集成、订制软件等。 9、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一路 18 号浙大网新软件园 A 楼 1501 室 10、邮政编码:310030 11、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71-87950500 许克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情况(截止 2017 年 03 月 31 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 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179,638,498 19.65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37,888,894 4.15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31,997,477 3.5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21,999,896 2.41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21,096,769 2.3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 17,650,000 1.93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484,700 1.80 第 5 页,共 12 页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12,870,191 1.41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一组合 11,000,007 1.2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10,300,000 1.1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永久 居留权 史烈 男 董事长 中国 杭州 无 许克菲 女 董事会秘书 中国 杭州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本公司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 6 页,共 12 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持股目的 网新科技减持众合科技股份是基于公司自身的资金需求而作出的商业行为。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7-016),网新科技计划自 2017 年 3 月 13 日至 2017 年 9 月 13 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不超过 15,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68%。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 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网新科技在未来 12 个月内视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和自身资金需求等决定是否 继续增持或减持众合科技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 7 页,共 12 页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前,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7,511,700 股,占众合科技当时总股本的 20.65%(详见 2015 年 3 月 27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的公告)。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自 2015 年 3 月 27 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书后,网新科技自 2015 年 3 月 27 日至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累计减持其持有的众合科技 17,372,914 股,期间 每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占众合科 减持价格区间 日期 减持方式 减持股数 技总股本 (元) 比例(%) 2015 年 3 月 31 日 集中竞价 4,975,214 24.19-36.514 1.5220 -2015 年 6 月 15 日 2016 年 9 月 13 日 大宗交易 10,000,000 19.99 3.1218 2017 年 3 月 15 日 大宗交易 700,000 21.60 0.2185 2017 年 5 月 2 日 大宗交易 1,697,700 20.84 0.5300 合计 17,372,914 5.3923 1、2015 年 3 月 31 日-2015 年 6 月 30 日,网新科技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众合科技 4,975,214 股,持股比例减少了 1.52%。 2、2015 年 7 月进行了回购注销,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17%。 3、2015 年 8 月,网新科技通过定向资管方式增持众合科技 845,300 股, 持股比例增加了 0.26%。 4、2016 年 6 月进行了回购注销,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23%。 5、2016 年 9 月,网新科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众合科技 10,000,000 股,持股比例减少了 3.13%。 第 8 页,共 12 页 6、2017 年 3 月,网新科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众合科技 700,000 股, 持股比例减少了 0.22%。 7、2017 年 5 月,网新科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众合科技 1,697,700 股, 持股比例减少了 0.53%。 综上所述,网新科技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累计减少股份比例为 5.00%(2015 年 8 月网新科技通过定向资管方式增持 845,300 股比例不计算在内)。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后至公告日止仍持有浙 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984,086 股,占众合科技现总股本的 15.92%。 第 9 页,共 12 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股票买卖情况外,网新科技在提交本报告之日起前六个月内 没有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众合科技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网新科技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 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 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 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 10 页,共 12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史烈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 日 第 11 页,共 12 页 附表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杭州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众合科技 股票代码 000925 浙江省杭州市 西湖区三墩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西园一路 18 号 称 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大网新软件 园 A 楼 1501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有√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减少√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否√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本次权益变动前,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浙江众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7,511,700 股,占众合科技当时总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本的 20.65%。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自 2015 年 3 月 27 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书后,网新 科技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累计减少股份数量为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 17,372,914 股,权益变动比例为 5.00%。(其中包括 2015 的股份变动的数量 年、2016 年两次回购注销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不包括 及变动比例 2015 年 8 月网新科技通过定向资管方式增持 845,300 股导 致比例增加) 第 12 页,共 12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否□ 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是□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是□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不适用。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的负债,未解除为 否□ 其负债提供的担 不适用。 保,或者损害公司 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需取得批准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不适用。 第 13 页,共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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