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59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m:\zq4b\z78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晓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王晓锋,男,汉族,1987年生,硕士学历,2017年4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王晓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家渡
邮 编:620010
电 话:028-38568229
传 真:028-38226151
电子邮箱:irm@qianhefood.com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60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 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84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展开全文
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反馈意见回复文件。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58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0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6月3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毅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已于2017年6月7日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3.2亿元。该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m:\zq4b\z78 m:\zq4b\z78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条款 ,《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具体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票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条款,《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具体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61
关于修订及补充披露《公开发行A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A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4月1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为了落实上述文件的要求,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第十条关于债权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进行如下修订,并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有关申报文件:
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其他项的序号相应调整:
“(四)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
二、《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下简称“发行预案”)进行如下修订,并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有关申报文件:
(一)、《发行预案》的“(七)担保事项2、质押数量”
原为:
“(1)初始质押数量
初始质押的千禾味业股票数量=(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规模×160%)/首次质押登记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不足一股按一股计算。
(2)后续质押数量
质押物市场价值下降,追加质押的情形
在质权存续期内,如连续30个交易日内,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每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持续低于本期债券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120%,质权人代理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在30个工作日内追加担保物,追加的资产限于千禾味业人民币普通股,追加质押后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不得低于当期未偿还债券本息总额的160%,追加质押的具体股份数量计算如下:
追加质押的股份数量=(当期未偿还本息总额×160%)/办理质押登记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追加质押前质押的股份数量。不足一股按一股计算。
在出现上述须追加担保物情形时,出质人伍超群保证追加提供相应数量的千禾味业人民币普通股作为质押标的,以使质押资产的价值符合上述规定。
质押物市场价值上升,解除质押的情形
在质权存续期内,如连续30个交易日内,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每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持续超过本期债券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200%,出质人有权请求对部分质押股票通过解除质押方式释放,但释放后的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计算)不得低于当期尚未偿还债券本息总额的160%,具体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计算如下:
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解除质押前质押的股份数量—(当期未偿还本息总额×160%)/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
……”
现改为:
“(1)初始质押数量
初始质押的千禾味业股票数量=(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规模×160%)/首次质押登记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不足一股按一股计算。在办理股票质押时,公司将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初始质押股票的估值进行评估,确保初始质押股票的估值不低于当期担保金额。
(2)后续质押数量
质押物市场价值下降,追加质押的情形
在质权存续期内,如连续30个交易日内,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每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持续低于本期债券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120%,质权人代理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在30个工作日内追加担保物,追加的资产限于千禾味业人民币普通股,追加质押后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不得低于当期未偿还债券本息总额的160%,追加质押的具体股份数量计算如下:
追加质押的股份数量=(当期未偿还本息总额×160%)/办理质押登记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追加质押前质押的股份数量。不足一股按一股计算。在办理股票质押登记时,公司将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累计质押股票的估值进行评估,确保累计质押股票的估值不低于当期担保金额。
在出现上述须追加担保物情形时,出质人伍超群保证追加提供相应数量的千禾味业人民币普通股作为质押标的,以使质押资产的价值符合上述规定。
质押物市场价值上升,解除质押的情形
在质权存续期内,如连续30个交易日内,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每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持续超过本期债券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200%,出质人有权请求对部分质押股票通过解除质押方式释放,但释放后的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计算)不得低于当期尚未偿还债券本息总额的160%,具体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计算如下:
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解除质押前质押的股份数量—(当期未偿还本息总额×160%)/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日前1交易日收盘价。在办理解除股票质押登记时,公司将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剩余质押股票的估值进行评估,确保剩余质押股票的估值不低于当期担保金额。
……”
(二)、《发行预案》的“(十七)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原为: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申请破产;
(4)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5)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现改为: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申请破产;
(4)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
(5)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6)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8)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三)由于公司已公告2017年1季度财务报表以及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相应修改《发行预案》中“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同时做出相应调整。
除上述修订外,《会议规则》、《发行方案》、《发行预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会议规则》、《发行预案》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57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0日以书面方式、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6月30日上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伍超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已于2017年6月7日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3.2亿元。该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晓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3、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条款 ,《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具体文件。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相关条款。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条款,《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具体文件。
报备文件(一)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二)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62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收回及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批准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2017年4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前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的理财产品、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并按期收回了部分理财资金本金和收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的华泰证券的 “华泰紫金节假日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已全部到期收回,公司已收回该理财自有资金本金和收益,相关协议履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二、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500万元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品种,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的国债逆回购已全部到期收回,公司已收回该理财自有资金本金和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安全性高、期限灵活、预期收益较好,风险可控。通过上述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上述理财产品,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2、公司审计部将对上述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不含本公告披露的收回的理财资金4,000万元)为17,000万元,全部为闲置自有资金。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