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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华盛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国泰)

  证券代码:002091 公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8-62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间任一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185,000万元;详细内容见2017年12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向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购买了20,500万元共赢利率结构20329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2056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名称: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2056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3、金额:20,500万元

4、收益率:4.75%

5、收益起计日:2018年06月27日

6、到期日:2018年09月25日

7、收益计算天数:90天

8、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风险提示

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2056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收益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中信银行保障存款本金,但不保证具体收益率,由此带来的收益不确定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公司应充分认识购买本产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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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公司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江苏国泰华盛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国泰)  第1张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公司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公司不得提前支取,可能导致公司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

5、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产品的信息公告,公司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产品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www.citicbank.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产品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司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另外,公司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公司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公司其他原因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公司,可能会由此影响公司的购买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联系标的的市场波动可能导致产品收益下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公司本金到期全额返还且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75%。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公司财会统计部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合规审查与证券事务部负责合规审查。

(三)、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五)、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独立财务顾问进行核查。

(七)、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备查文件

中信银行业务凭证及产品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1 公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8-61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月11日止可滚动使用,期间任一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25亿元(含前次13亿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详细内容见2018年3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近日公司向交通银行张家港分行购买了18,100万元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向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购买了5,000万元共赢利率结构2056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城北支行购买了4,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7天滚动型2014款;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泰汉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汉帛”)向交通银行张家港分行购买了3,000万元“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营业部购买了2,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7天滚动型2014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一)、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92天

1、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92天

2、类型:期限结构型

3、金额:18,100万元

4、收益率:4.60%

5、产品成立日:2018年06月25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09月25日

7、产品期限:92天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二)、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2056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名称: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2056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3、金额:5,000万元

4、收益率:4.75%

5、收益起计日:2018年06月27日

6、到期日:2018年09月25日

7、收益计算天数:90天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三)、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7天滚动型2014款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7天滚动型2014款

2、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4,000万元

4、收益率:2.60%

5、投资周期起始日:2018年06月29日

6、投资周期结束日:2018年07月06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四)、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

1、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

2、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3,000万元

4、收益率:

5、收益起计日:2018年06月27日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五)、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7天滚动型2014款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7天滚动型2014款

2、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2,000万元

4、收益率:2.60%

5、投资周期起始日:2018年06月29日

6、投资周期结束日:2018年07月06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理财产品风险提示(一)、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92天

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公司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公司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信息传递风险:公司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www.bankcomm.com,下同)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公司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公司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4、最差可能情况:公司投资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障,在观察日shibor表现达到产品说明书约定触发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条件(观察日当天3MShibor实际值小于本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基准比较值)且银行在提前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情形下,将按产品实际持有天数计算收益,公司实际获得的收益将少于按预期投资期限计算可以获得的收益。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公司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公司产品资金划付至公司结算账户。

(二)、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2056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收益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中信银行保障存款本金,但不保证具体收益率,由此带来的收益不确定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公司应充分认识购买本产品的风险。

2、利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公司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公司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公司不得提前支取,可能导致公司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

5、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产品的信息公告,公司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产品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www.citicbank.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产品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司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另外,公司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公司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公司其他原因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公司,可能会由此影响公司的购买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联系标的的市场波动可能导致产品收益下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公司本金到期全额返还且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75%。

(三)、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

1、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国泰汉帛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理财国泰汉帛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国泰汉帛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国泰汉帛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4、投资风险:国泰汉帛只能获得产品协议明确约定的收益。除产品协议中明确约定的理财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国泰汉帛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国泰汉帛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5、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理财产品募集期内,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银行有权宣布理财产品不成立。

6、再投资风险:在产品终止后进行再投资时,国泰汉帛可能会面临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本产品收益率的状况。

7、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国泰汉帛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www.bankcomm.com,下同)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国泰汉帛应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国泰汉帛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国泰汉帛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国泰汉帛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国泰汉帛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国泰汉帛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国泰汉帛理财产品资金划付至国泰汉帛清算账户。

9、在最不利情况下,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使产品到期时理财投资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付预期收益,理财收益甚至可能为零,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到期时的实际现金资产向国泰汉帛进行分配,分配按先应得理财本金后应得理财收益的顺序进行。产品到期时,如实际现金资产不足分配国泰汉帛理财本金的,银行保证向国泰汉帛支付理财本金,理财收益为零;产品到期时,如实际现金资产分配客户理财本金后有剩余的,以剩余资金为限分配理财收益。理财产品将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种发行主体进行追偿,追偿所得的全部资金将在扣除银行垫付给国泰汉帛的理财本金(如有)及相关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资金继续向国泰汉帛进行分配。

(四)、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7天滚动型2014款

1、市场风险:本产品收益与挂钩标的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若某一投资周期的观察期内挂钩标的波动幅度较大,以致挂钩标的在该观察期内曾经小于等于汇率观察区间下限或大于等于汇率观察区间上限,则公司和国泰汉帛在该投资周期仅能获得较低一档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本产品在投资周期结束日支付收益,划付取消自动再投资的当期本金。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公司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资金到账日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利率风险:在本产品某一投资周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大幅上升,本产品在该投资周期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公司和国泰汉帛获得的该投资周期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将有可能低于实际市场利率。

4、信用风险:在中国工商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宣告破产等,本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将受到影响。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情形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公司和国泰汉帛须自行承担,中国工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法律法规与政策风险:本产品均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本产品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7、信息传递风险:工商银行将按照本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公司和国泰汉帛应充分关注并及时主动查询工商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公司和国泰汉帛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如公司和国泰汉帛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导致工商银行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国泰汉帛的,可能会影响公司和国泰汉帛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公司和由国泰汉帛自行承担。

8、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如挂钩标的在某一投资周期的观察期内曾经小于等于汇率观察区间下限或大于等于汇率观察区间上限,则公司和国泰汉帛在该投资周期将获得最低预期年化收益率,如果该投资周期实际天数为7天且投资本金为100000000元,公司和国泰汉帛可获得收益20136.99元(100,000,000×1.05%×7/36520136.99)。

江苏国泰华盛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国泰)  第2张

9、如影响公司和国泰汉帛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公司和国泰汉帛需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一)、公司及国泰汉帛财会统计部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和国泰汉帛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国泰汉帛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备查文件(一)、交通银行客户回单及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回单及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三)、中信银行客户回单及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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