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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辰半导体(海辰)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辰药业”或“发行人”)于2016 年12月30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 定价发行“海辰药业”A股股票2,000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 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 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本 次 网 上 定 价 发 行 有 效 申 购 户 数 为 12,389,612 户 , 有 效 申 购 数 量 为 130,511,240,000股,配号总量为261,022,480个,起始配号为000000000001,截 止配号为000261022480。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53243506%,网上投 资者有效申购倍数为6,525.56倍。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17年1月3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 福田区红荔路上步工业区203栋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17 年1月4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 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 点关注,并于2017年1月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 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1.11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6年12月30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T+2日(2017年1月4日)公告的《南 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 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 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1 月 3 日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__

海辰半导体(海辰)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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