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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40股票行情(002040股票)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8-025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共有董事9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原第十三条:“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拟修改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设立党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公司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并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2)原第十四条:“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拟修改为:“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工会组织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开展。”

(3)原第一百一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拟修改为:“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4)增加“第六章 党委”,增加内容如下:

第六章 党委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设立党委,设党委书记 1 名,党委委员若干名。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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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

(二)行使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严格用人标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在市场化选人用人工作中发挥领导把关作用,做好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8-026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8-026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大会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16日(周一)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15日—2018年7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15:00 至2018年7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0日

7、出席会议人员:

(1)2018年7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法律顾问及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万达广场C座21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于2018年6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编号2018-025。

特别说明: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股东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4)授权委托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召集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等。

七、其它事项

1、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或交易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万达广场C座22层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5-58815738

传真:025-58812758

联系人:李芳琪 王林萍

邮政编码:210019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30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止2018年7月1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南京港”(002040)股票___股,拟参加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002040股票行情(002040股票)  第1张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18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002040股票行情(002040股票)  第2张

兹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 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0;投票简称:南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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