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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股票600410(股票600410)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编号:临2015-083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大股东履行承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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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6日,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王维航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前承诺以及履行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临2015-042号《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维护股东利益,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止合计增持300万股本公司股票且不减持其本人所持有的华胜天成股票。

海思股票600410(股票600410)  第1张

2015年8月19日、2015年8月21日、2015年8月26日,公司第一大股东王维航先生直接增持公司股票共计1539251股。

2015年9月1日,公司董事会秘书代双珠女士直接增持公司股票100000股。

2015年9月6日,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朱红仙女士直接增持公司股票20000股。

二、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王维航先生通过“金中投增持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账户购买公司股票,增持公司股票1175600股,占公司发行股份的0.18%。

本次购买后,王维航先生直接持有以及通过 “金中投增持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账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6565229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0.23%。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海思股票600410(股票600410)  第2张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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