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8按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其他议案按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8日(周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周三)至2017年5月18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周四)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周三)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8日(周四)下午15:00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9日(周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詹谏醒董事长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名,所持(代表)股份数75,790,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16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70,6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604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名,所持(代表)股份数5,151,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1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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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其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及摘要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70,639,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145,754股,反对5,8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784,754股,反对股数5,8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结果:同意6,415,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7%;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结果:同意6,415,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7%;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关联股东东莞市南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林旺南、詹谏醒、詹任宁、林旺荣、杨建林回避表决。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1,37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145,454股,反对6,1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赞成股数6,515,454股,反对股数6,1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结果:同意6,41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0%;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关联股东檀福华回避表决。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70,539,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145,454股,反对6,1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684,454股,反对股数6,1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结果:同意6,41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0%;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杨建林、林伟明回避表决。
8.0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69,039,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4,184,754股,反对股数5,8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145,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4%;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8.03、本计划的时间安排
8.0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8.0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145,454股,反对5,800股,弃权300股。
合计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4,184,454股,反对股数5,800股,弃权股数3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14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6%;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6%;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8.0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145,454股,反对5,800股,弃权300股。
合计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4,184,454股,反对股数5,800股,弃权股数3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14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6%;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6%;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8.07、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145,454股,反对5,800股,弃权300股。
合计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4,184,454股,反对股数5,800股,弃权股数3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14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6%;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6%;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8.0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8.09、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5,146,954股,反对4,600股,弃权0股。
合计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4,185,954股,反对股数4,6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146,9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7%;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8.1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关联股东杨建林、林伟明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15,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7%;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向阳、陈志生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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