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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18-081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颜永庆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

根据总经理颜永庆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即日起聘任刘东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刘东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通鼎互联股票东方财富网(通鼎互联股票)  第1张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通鼎互联股票东方财富网(通鼎互联股票)  第2张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截至2018年7月27日)

刘东洋先生, 1984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2009年1月至2010年9月任苏州市盛信光纤传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任江苏通鼎光电有限公司运营部经理、市场副总监;2011年9月至2018年7月任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东洋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东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刘东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1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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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即日起聘任刘东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截至2018年7月27日)

刘东洋先生, 1984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2009年1月至2010年9月任苏州市盛信光纤传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任江苏通鼎光电有限公司运营部经理、市场副总监;2011年9月至2018年7月任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18-083

关于董事离任三年内再次被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聘任刘东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

刘东洋先生于2016年2月4日起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17年6月19日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经2017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刘东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18年1月4日,刘东洋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刘东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4日离任后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不违反其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所做出的公开承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鉴于刘东洋先生在企业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与丰富经验,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东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截至2018年7月27日)

刘东洋先生, 1984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2009年1月至2010年9月任苏州市盛信光纤传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任江苏通鼎光电有限公司运营部经理、市场副总监;2011年9月至2018年7月任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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