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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最新消息股价(正邦科技最新消息)

特别提示

一、新增股份数量及价格

上市公司向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等7名认购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76,290,03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0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685,369,195.20元,扣除承销费用、审计评估费用以及律师费用合计24,190,720.37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661,178,474.83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共计276,290,032股,本次发行前股份共计2,014,467,141股,本次发行后股份共计2,290,757,173股。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17年1月3日取得了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三、新增股份上市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股票上市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7年1月10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计算。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6年3月2日,正邦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6年3月31日,正邦科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上述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展开全文

2016年7月12日,正邦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事项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据此对正邦科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定价原则及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等事项进行了相关的调整。

2016年8月14日,正邦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事项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据此对正邦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等事项进行了相关的调整。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6年9月1日,正邦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2016年12月9日,发行人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9号),核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5,935.3773万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2016年12月21日,发行人向7名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通知该7名投资者按规定于2016年12月23日15:00时前将认购资金划转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截至2016年12月23日15:00时止,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已足额缴纳认股款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23日出具《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60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12月23日15:00时止,国信证券已收到正邦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1,685,369,195.20元,上述认购资金总额均已全部缴存于国信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4000029129200448871)。

2016年12月26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16年12月2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61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16年12月26日止,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6,290,03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85,369,195.2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4,190,720.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1,178,474.8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76,290,032.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384,888,442.83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正邦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17年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6,290,032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单一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开增发股票的金额不超过55,600万元。

(三)发行价格

根据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发行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4.16元/股。

公司于2016年7月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0296元(含税)。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授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4.16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4.06元/股。

公司于2016年9月实施了2016年度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实施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20 股。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授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4.06元/股调整为不低于4.69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等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10元/股。本次发行价格高于本次发行底价。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68,536.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验资费用、发行登记费、信息查询专项服务费等)2,419.0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6,117.85万元。

(五)股份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规定,发行人与国信证券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等原则确定认购获配对象及获配股数。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6.10元/股,发行股票数量276,290,03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685,369,195.20元,股份发行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359,353,773股;发行对象总数为7名,不超过10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501-15室

法定代表人:何利成

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月21日

经营范围:投资、投资咨询和种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正邦科技最新消息股价(正邦科技最新消息)  第1张

2、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3号德瑞花园6号楼2215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长信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4年6月23日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3、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成立日期:2014年03月17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刘未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酒店01:419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2011年1月7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6、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7月3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7名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亦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7名发行对象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经核查,上述机构及其管理的产品均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对象中,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公募产品参与认购,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和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已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发售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截至2016年12月2日,正邦集团持有正邦科技406,246,425股,江西永联持有正邦科技495,8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为20.17%和24.62%,正邦集团和江西永联的控股股东均为林印孙先生,林印孙为正邦科技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正邦集团和江西永联持股比例分别为17.73%和21.65%,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林印孙。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治理结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也不会发生变化。

综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的控制权状况也未发生变化。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76,290,032股预计将于2017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付爱春、朱锦峰

项目协办人:黄志伟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3,0755-82130620(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方世扬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福州路28号奥林匹克大厦4楼

经办律师:杨爱林、胡海若

电话:0791-86891033

传真:0791-86891033(三)审计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梁春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注册会计师:丁莉、毛英莉

电话:010-58350011

传真:010-5835000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2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以截至2016年12月2日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276,290,032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二)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66,117.85万元,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会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高。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生猪养殖项目、建设养殖技术服务站”和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变。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除对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正邦科技最新消息股价(正邦科技最新消息)  第2张

(五)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前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详见正邦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168,536.92万元人民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建设养殖技术服务站、生猪养殖以及偿还银行贷款,打造公司纵向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的总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第四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正邦科技与国信证券签署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聘请国信证券作为正邦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国信证券指定付爱春、朱锦峰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正邦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上市推荐意见

国信证券对发行人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上市文件真实完整,符合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上市的条件;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国信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五节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正邦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律师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认为:正邦科技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对象合法合规,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保荐书》和《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二)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和《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一)发行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

电 话:0791-86397153

传 真:0791-88338132(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10楼

电 话:0755-82130833

传 真:0755-82133415(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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